贵州茅台重磅公告!事关275亿元特别分红******
贵州茅台的特别红利即将兑现!
12月20日晚间,贵州茅台公告,2022年度回报股东特别分红实施,股权登记日为12月26日,除权(息)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12月27日。每股派发现金红利21.9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75.23亿元。
用1个月时间分红到位
11月28日晚间,贵州茅台公告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方案,12月14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方案,再到12月20日公布实施公告,特别分红方案实施历时不到1个月。
贵州茅台将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21.91元(含税),这一特别分红方案在贵州茅台发展的历史中尚属首次。国泰君安发布研报称,自2015年起茅台现金分红比例均超过50%。此次若考虑年中分红272.28亿元,则贵州茅台2022年全年分红将达到547.51亿元,占2021年净利润的104.37%。
对于此次分红方案,投资者持不同态度。有投资者表示,今天贵州茅台每股下跌了58元,相当于市场已经除权了,而每股逾21元的分红在高价股的波动中掀不起太大波浪。
不过,也有投资者表示,每股超21元的分红也不少了,一手就可以分到2000多元。
贵州茅台提示,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对于特别分红的目的,贵州茅台称,一是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需要;二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加大现金分红力度,提振市场信心;三是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红利,增强广大股东的获得感。
今年第二家派发特别现金红利的公司
此次贵州茅台派发特别现金红利为其历史上首次,也是今年来A股第二家派发特别现金红利的上市公司。
今年4月29日,中国海油也曾宣布实施特别分红,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派发特别现金红利每股1.18港元(含税),A股股东股息以人民币支付,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00699元(含税)。中国海油当时公告称,此次派发的股息包括2021年度末期股息及香港上市20周年特别股息。
公开资料显示,在A股市场上,新华保险、中国平安、中国太保、中国神华、白云山等上市公司也曾派发特别现金红利。
分析人士指出,A股历史上派发特别现金红利的上市公司以国企和央企为主,贵州茅台此次大手笔派发特别现金红利为上市公司树立了标杆,不排除其他国企和央企也有类似提高分红比率的动作。
如何判断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能力?上交所此前公开发文称,虽然定期报告中的现金流量指标并不能完全代表上市公司分红时可支配的现金金额,但是一般理解,公司的分红能力还是取决于经营质量和可以支配的现金流。因此,现金流量指标不宜直接作为判断公司分红能力的刚性量化指标,但可以作为一个重要的参考指标,是对上市公司分红能力的侧面印证。
证监会主席易会满称,2017年至2021年,我国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超6万亿元。下一步深化资本市场改革,仍须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价值创造能力,提升行业机构专业能力,实现实体经济发展、上市公司质量提升与投资者回报增长的良性互促。
扫除跨境电商退运阻碍******
扫除跨境电商退运阻碍
李鸣涛
跨境电商出口退运的税收优惠来了。近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的公告》,降低跨境电商企业出口商品退运成本,积极支持外贸新业态发展。
近年来,解决跨境电商出口商品退货的便利化问题,进一步降低跨境电商出口企业运营成本,备受关注。海关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含B2B)2.11万亿元,其中,出口1.55万亿元,进口0.56万亿元。如按电商企业平均10%的退换货率计算,去年一年我国跨境电商出口商品的退换货金额影响不可小视。当前,大量跨境电商零售出口退货商品,因退运国内物流成本高、进境要求严格且手续复杂等原因,滞留在海外仓库中,需要支付高额的仓储费用,最终大多数商品只能在海外低价促销或销毁,造成大量损失。尤其对很多小微跨境电商出口企业而言,退换货的处理成本蚕食了相当大比例的企业利润。
2022年9月,商务部发布的《支持外贸稳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提出,加快出台便利跨境电商出口退换货的税收政策。而此次出台的政策,将为跨境电商出口企业挽回不少退运成本,减少企业后顾之忧,稳定外贸企业预期。为进一步优化跨境电商出口商品退货流程与规定,为企业提供更多便利,降低操作门槛与企业退货入境成本,下一步可建立起从采购、出境、仓储、销售到退换货处理的全过程完整闭环。
降低退换货条件。按照国家进出口关税条例,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出口货物自出口之日起1年内原状复运进境的,不征收进口关税。这一规定主要是针对一般贸易货物出口,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发生退货的原因普遍多样,加之境外电商平台倾向于保护消费者利益,很多商品都是经过短暂使用后不满意而发生退货,产品的品质和规格可能并无问题。此次新政策在跨境电商出口商品退运原因上不再强调因品质或规格原因,“滞销、退货”的表述更符合跨境电商商品特点。
优化退货税收政策。对于出口货物和已汇总形成报关单的9610出口商品来说,如何证明商品未退税或退税已补税,是复运进境不征税的重要条件。按照目前规定,退货企业需要向税务部门申请开具相关证明,申请时需要向税务部门提供申报表、报关单、出口发票、税收通用缴款书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对此,可考虑利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等,一站式提交相关申请,提升管理部门审核效率;同时针对退货商品的特点和属性,在补缴税款方面制定特别政策。
探索邮包自发货出口退货处理方式。当前我国跨境电商出口中,还有大量的小微卖家采用自发货模式通过邮政小包、商业快件等向境外消费者递送商品,出口报关是通过邮件通关,尚未纳入跨境电商通关报关体系内。这种方式下的退货商品,如退回国内也只能通过个人邮包,成本非常高昂。可考虑实施邮包跨境电商出口商品退货集货模式,在海外设立退货商品集货仓统一批量退运回国内,以降低退运成本,并在通关、税收方面探索相应管理措施。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